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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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审计局关于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添加日期:2017-06-30 09:24:51   来源: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镇平县人民政府2017年度全县审计项目计划安排,镇平县审计局对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
  县民政局是主管全县民政事务的行政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41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定编75人,实有123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计财股、人事股、优抚安置办公室、基层政权建设股、社会事务股等。所属事业单位有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殡葬管理所、社区服务中心、社会救助站、老年公寓管理办公室、烈士陵园管理办公室、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光荣院、殡仪馆、按摩医院、婚姻登记处、募捐办,其中军干所、光荣院、殡仪馆、婚姻登记处、募捐办、按摩医院为独立核算单位。
  (二)预算执行情况
  县财政局批复县民政局2016年度基本支出预算28912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736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76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4400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民政局基本支出收入5799762元;累计支出5793509.3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0168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0393.9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9493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民政局资产合计8534592.95元,其中:现金25719.63元,银行存款134718.39元,财政应返还额度6111416.83元,其他应收款1416278.98元,固定资产3249629.19元,无形资产700000;负债合计113729.6元,其中:其他应付款113729.6元;净资产合计10894033.42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7574404.23元,资产基金3319629.19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镇平县民政局及所属二级单位所提供的账表数据,与我们依据国家现行会计制度和相关财政审计法规认定的数据基本相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对多数涉及惠民政策的专项资金的管理、发放比较规范。但通过审计发现仍存在超预算支出、滞留专项资金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超预算支出1115993.92元
  2.滞留专项资金6296037.19元
  3.不符合条件发放低保资金套取社会救助资金
  4.不符合条件发放五保资金
  5.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资金支出不规范
  6.不合规发票列支费用27091.6元
  7.专项资金长期挂账462157.58元
  8.往来账项长期挂账1523175.58元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
  (一)处理处罚决定
  上述问题,对所涉及的单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限期收缴县财政。
  (二)审计建议
  1.严格按照专项资金规定的用途使用专项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或改变专项资金的使用用途,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对往来款项的清理催收,建立往来款项清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对应收回的债权和应偿还的债务应及时收回或偿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完整。
  3.加强农村低保、五保、优抚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定期对享受人员进行登记核查,确保资金发放的准确性。
  4.加强对各项支出的审核把关,做到应支尽支、支出票据正确。
  五、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所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正在整改落实。
  镇平县审计局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