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镇平县人民政府2017年度全县审计项目计划安排,镇平县审计局对县水利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平县水利局是县政府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全县水利建设的规划编制、计划安排和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渔业管理、节约用水、河道管理、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及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建设等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局机关现有工作人员139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借调人员119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工程股、农水股、财审股、规划股、防汛办、移民办、水产站,小水库中心等18个股室,下属水政监察大队、水资办节水办、水保站河道所、打井队、抗旱服务队、设计室、涅东水厂、高丘水库、陡坡水库等9个二级事业单位。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县财政批复水利局基本支出预算48578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524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支出45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4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00000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水利局收入10387150元(基本支出7404450元、项目支出2982700元);支出8723492.01元,其中:一、基本支出7396791.24元,1、工资福利支出6446984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455061.24元(办公费65670.30元,印刷费54881.20元,水费4247元,电费15810.24元,邮电费1200元,差旅费24464.50元,维修费7837元,租赁费1200元,会议费8000元,培训费620元,公务接待费50839元,劳务费67800元,福利费68420元,用车维护费29983元,其他54089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9746元;二、项目支出1326700.77元,1、商品和服务支出768700.77元(办公费38691.40元,印刷费20111.50元,咨询费10000元,水费96元,电费36357.87元,邮电费53750元,差旅费26232元,维修费9990元,会议费26280元,培训费168900元,公务接待费4366元,专用材料费200290元,劳务费36000元,公务运行用车维护费137636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00元,3、资本性支出553000元。
本年结余1663657.99元,上年结余11202806.34元,累计结余12866464.33元。财政收回2012前余额4712.14元,实际结余12861752.19元。
(二)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水利局资产合计20986555.69元,其中:现金44861.42元,银行存款570404.08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324329.33元,其他应收款15606819.21元,存货7722.14元,固定资产3432419.51元;负债合计4692383.99元,为其他应付款;净资产合计16294171.70元,其中:资产基金93700元,待偿债净资产3338719.51元,财政拨款结转12861752.19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水利局2016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部门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相对规范。但审计也发现,存在超预算支出、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支出173762.01元
(二)挪用专项资金30930元
(三)缓征水资源费134388.70元
(四)专项资金结余挂账142404.08元
(五)应缴未缴财政收入340673元
(六)自筹资金未到位1220000元
(七)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
(八)未经批准出租国有资产629000元
(九)擅自处置国有资产16000元
(十)往来账项长期挂账27235724.13元
(十一)大额现金支出195009.88元
(十二)借出个人款项还款不及时5000元
(十三)招待费支出无公函90510元
(十四)库存现金超限额46911.42元
(十五)账务处理不规范1647387.34元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
(一)处理处罚决定
上述(一)至(九)、(十三)项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限期纠正,(十)至(十二)项、(十四)至(十五)项问题,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限期纠正。
(二)审计建议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认真研究,力求准确,杜绝超范围、超标准支出,维护预算权威。
2.严守财经纪律和财政法规,遵循自身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杜绝坐收坐支。
3.要严格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确保专款专用。
4.要重视对往来账目的清理工作。加强对往来账目的管理,组织有关人员对那些长期挂账的款项进行彻底清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杜绝往来账核算中隐藏收支、形成呆账等问题。
五、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所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正在整改落实。
镇平县审计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