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镇平县人民政府2017年度全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镇平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9月27日,对县公路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布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镇平县公路管理局行政隶属于镇平县人民政府,业务由南阳市公路管理局直接管理,经费来源为南阳市公路管理局年度定额包干。为全员自收自支正科级事业单位,全局现有干部职工406人,在职295人(事业身份245人、企业身份人员50人),离退休111人。内设办公室、人事劳资股、财务股、安全综治股、工程技术股、养护股、法制股、计划审计股、设备材料股、计划生育办公室等。镇平县公路管理局负责G312、G207、S244、S248线等镇平境内的省、国道公路建设、养护和路产路权维护的任务。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初南阳市公路管理局批复县公路管理局管理局预算6480500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公路管理局收入28044990.67元,支出33807066.72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9928029.75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112423.46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283.73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9940元;5、小修保养费1605754.78元;6、工程项目支出21133635元。
县公路局2016年结余-5762076.05元,上年结余-5529915.78元,累计结余-11291991.83元。
(二)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县公路管理局资产合计89895988.96元,其中:现金526.98元,银行存款2490544元,预付账款19486171.89元,其他应收款51559643.3元,存货43099元,固定资产16316002.89元;负债合计72908972.67元,其他应付款72908972.67元;净资产合计16987016.29元,其中:事业基金517946.49元,非流动资产基金16316002.89元,专用基金153066.91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公路管理局所提供的财务报表、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年度内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及有关财经法规。但是通过审计发现,有超预算支出、超标准列支招待费等违规行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支出6192931.72元
(二)未取得合规发票列支费用25793元
(三)超标准列支招待费177217.53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公函199466元
(五)往来账项长期挂账3658359.32元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
(一)处理处罚决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所涉及的单位给予警告,责令予以纠正。
(二)审计建议
1.严格执行预算,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各项费用开支制度,严格按照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进行会计核算。
2.严控公用经费支出,重视票据管理。要严格按照省、市、县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3.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组织人员清理,对长期欠款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必要措施。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1.未取得合规发票列支费用已换取合规发票并整改完毕,2.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公函已出具相关文件并整改完毕,3.往来账项长期挂账问题公路管理局正在调整会计账目,正在整改落实,4.针对审计中所发现的其他问题被审计单位正在整改落实。
镇平县审计局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