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镇平县人民政府2017年度全县审计项目计划安排,镇平县审计局对县涅阳第五初级中学和雪枫徐桥小学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及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镇平县教育体育局属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全县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体育工作。现有在职干部职工68人。设有办公室、计审股、校建办等12个股室。下设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学生资助中心、体育中心等10个二级单位,局直属学校6所。
(二)施工单位基本情况
1.河南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29日,注册资金6000万元,现有职工1332人,其中项目经理281人、高级职称83人、中级职称211人、初级职称416人、技工103人。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总承包壹级等。
2.河南北方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7日,注册资金5519万元,现有职工5355人,其中项目经理135人、高级职称18人、中级职称117人、初级职称173人、技工720人。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三)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镇平县涅阳第五初级中学和雪枫徐桥小学建设项目,建设区域位于县玉神路东侧、玉带北街南侧。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办公楼、食堂、宿舍用房及配套服务设施,以及场地硬化、绿化、附属设施建设。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镇平县涅阳第五初级中学和雪枫徐桥小学建设项目的建设,改善了教学环境,提高了办学质量。建施双方提供的项目工程图纸、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决算书等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但通过审计发现,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未按规定进行消防验收、施工单位提供会计资料不完整、多计工程造价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规定进行消防验收
2.提供会计资料不完整
3.建设单位应缴未缴合同印花税18728.93元
4.施工单位应缴未缴税金594412.67元
5.多计工程造价244839.14元
6.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
上述第(1)(3)(4)(6)项问题,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上述第(2)项问题,对13家项目相关单位总计处以70000元罚款。
上述第(5)项问题,对多计的工程造价244839.14元从工程总造价中核减。
(二)审计建议
1.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时进行消防验收工作。
2.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行为。
3.建施双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计缴各种税费,避免漏缴、欠缴税金现象的发生。
4.建施双方应加强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杜绝高估冒算和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避免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
5.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1.2家项目相关单位总计处以70000元罚款已缴纳县财政
2.漏缴纳税金已缴纳税务部门
3.针对审计中所发现其他的问题,被审计单位正在整改落实。